网站首页
业务范围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房产赠与
房屋产权
业主维权
咨询中心
联系方式
新房买卖
|
二手房买卖
|
物业管理
|
拆迁补偿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离婚房产分割
|
房产继承
|
债权债务
|
房产开发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工程欠款
联系方法
服务范围
南京房地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联系电话:025-86309110转18
推荐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产租赁
·
出租房屋被拆迁的,如何处理?
(0)
由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的被征收或被拆迁时约定的办法处理。没有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出租人不知道租赁房屋将被拆迁,出租的租赁房屋被拆迁后,出租人应当在拆迁补偿范围内对承租人的...
·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0)
1)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2)承租人违约的,除非出租人愿意使用该装修物件,否则不予赔偿;3)双方都有违约,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双方各自过错...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0)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由此引起...
·
夫妻一方私自抵押共有房产,债权人能否取得抵押权?
(0)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以名义上登记在自己名下实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他人提供抵押,债权人符合“善意第三人”条件的,取得该财产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0)
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位的许可,并且授权承租方负责任转租,承租方可以按公租房转让,但是得办理相关...
·
公房承租人去世,同住配偶居住权益问题
(0)
一般情况下,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必须在该处有常住户口才可以继续承租,但是,考虑到公房的特殊属性,承租人的配偶已经长期稳定的居住在该房屋中,其因婚姻关系而享有的居住权...
·
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0)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0)
公租房的调配只能有公租房管理局操作,不能私底下转让,只能退还给公租房管理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在没经产权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转让。如果征得产权所有人或单...
·
公房承租人去世,同住配偶居住权益问题
(3/5)
·
出租房屋被拆迁的,如何处理?
(23/4)
·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23/4)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2/3)
·
夫妻一方私自抵押共有房产,债权人能否取得抵押权?
(19/2)
·
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25/12)
·
公租房使用权允许转让的情形
(25/12)
·
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
(25/12)
·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19/10)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各种情形的处理
(14/3)
·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16/10)
·
在房产的租赁纠纷中最常见的三几大误区
(2/3)
·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2/3)
·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2/3)
·
房屋正式交割前签订租房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2/3)
·
以出租房屋为名出租划拨土地的合同无效
(2/3)
·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2/3)
·
房主卖房,房客有何权利?
(2/3)
最后编辑:2025-6-13 10:41:08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6309110转18 QQ群:179498842
南京房产律师
网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来访请电话预约时间)
版权所有 200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