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业务范围
  • 房产买卖
  • 房产租赁
  • 房产赠与
  • 房屋产权
  • 业主维权
  • 咨询中心
  • 联系方式
    新房买卖 | 二手房买卖 | 物业管理 | 拆迁补偿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离婚房产分割 | 房产继承 | 债权债务 | 房产开发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工程欠款
    联系方法
    服务范围
    • 南京房地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来源:南京房产律师
    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产均适用外国法律;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4如果被继承人(必需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2、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知道,外国人继承遗产:1如果遗产在国境内,不管被继承人是不是中国人,只要他居住地也在国境内,则动产和不动产均应适用我国的法律;2如果遗产在国境内,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则动产适用外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我国法律;3如果中国公民作为被继承人时,其遗产在国外的而该公民居住在境内的则动产适用我国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法律;4作为被继承人的中国公民如果生前居住在国外,遗产在境外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外国的法律。
     
           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的值班律师特别提示,处置涉外继承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签订有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应依照该条约、协定的有关继承方面的规定处置,但我国申明保留的除外。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电话:(025)86309110转108  QQ群:179498842  南京房产律师网
    •  
    •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11楼G座(来访请电话预约时间)
    • 版权所有 200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