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业务范围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房产赠与
房屋产权
业主维权
咨询中心
联系方式
新房买卖
|
二手房买卖
|
物业管理
|
拆迁补偿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离婚房产分割
|
房产继承
|
债权债务
|
房产开发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工程欠款
联系方法
服务范围
南京房地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
来源:
南京房产律师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 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 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
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是否应用来偿还受害人生前债务?
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
·
丧葬礼金的性质认定及分割原则
丧葬礼金并非遗产,且存在返还的可能性,在分割时就不应再适用继承法的规定。具体分割时,应当把握以下程序和原则:一是协商处理原则。首先应由近亲属之间协商处...
·
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案例: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
·
无人继承的遗产怎么处理?
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公民死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的财产。对无人继承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
·
网络财产经认定可做遗产继承
网络是信息时代发展和数字技术运用的产物,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法律对于网络财产并无专门规定。一般认为,网络财产包括网上游戏装备、虚拟货币、账号密码...
·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生理死亡时间的确定 生理死...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电话:(025)86309110转108 QQ群:179498842
南京房产律师
网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11楼G座(来访请电话预约时间)
版权所有 200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