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业务范围
  • 房产买卖
  • 房产租赁
  • 房产赠与
  • 房屋产权
  • 业主维权
  • 咨询中心
  • 联系方式
    新房买卖 | 二手房买卖 | 物业管理 | 拆迁补偿 | 拆迁维权 | 婚姻家庭 | 离婚房产分割 | 房产继承 | 债权债务 | 房产开发 | 土地使用 | 建筑许可 | 施工承包 | 工程欠款
    联系方法
    服务范围
    • 南京房地律师法律服务包括: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年人立遗嘱的必要性

    来源:南京房产律师
    一般情况下,中年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家人有可能不了解他的财产所在及明细,从而无法进行继承,使得他的财产便宜了外人。 中年人面对的家庭关系是最复杂的,上有老下有小,如果没有立遗嘱,恐怕继承人之间会闹出不少的遗产继承纠纷,有害家庭和谐,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解决家庭和谐的最好工具。 中年丈夫的离开,对于活着的继承人有些什么样的影响。 首先,对于父母来讲,现代社会的一般老年人都有退休工资和社会福利,目前的老年人普遍多子女,即使他活着,可能他的赡养也不是父母的主要经济来源,所以他的死亡对于父母的伤害主要是情感上的,也就是说,他的死亡可能并没有给父母带来很大的经济来源上的影响。 其次,对于成年的子女来讲,应该已经具备在社会上立足的能力,遗产对于他们并非必要。成年子女本来也不应该过分依赖父辈,应该独立生活,况且即使子女在他去世时没有得到遗产,遗产迟早也有可能属于他们,比如母亲去世后,可能还是由他们继承。 再次,相对于中年人的死亡事件,父母和孩子都是比以前更多的得到财产,而不是失去财产。也即,他的死亡,给父母和孩子带来的更多是情感上的损害而不是经济上的损失,因为经济上,他们反而更多的得到了。 建议: 第一,买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为父母。买保险,就是可以在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因较小的付出而得到较大的赔偿。这样就可以保证在他死亡后,他的父母可以得到较多的保险金,以尽孝道。 第二,把房子和大部分现金留给妻子,保证妻子的生活保障不亚于从前,留给她一个原来的“家”,以此安抚爱人。 第三,给子女一部分现金。而今的社会,谁的压力都不小,为子女的成长再助一把力吧,聊表父母之心。当然如果能再买一份人寿保险并指定孩子为受益人就更好了。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房屋是先继承还是先办理公证?
        继承房屋出售前必须先做好继承公证。然后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再进行上市交易,以免出现交易纠纷。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

    ·有效的遗嘱条件
        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包括4个条件:一是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

    ·遗产规划的目的
        遗产规划:就是运用各种专业方法,充分运作经营、保护或转移一个人的财产,根据权利人的意志,使遗产发挥最大效用。遗产规划不是写一份遗嘱那么简单,一个完善的...

    ·如何制定遗产规划?
         1、谁需要制定遗产计划  一般来说,正如上面提及的,所有拥有财产的成年人都是潜在的被继承人,都应该在合适的时候制定自己的遗产计划。但就这几年遗产继...

    ·中年人立遗嘱的必要性
        一般情况下,中年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财富,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家人有可能不了解他的财产所在及明细,从而无法进行继承,使得他的财产便宜了外人。中年人面...

    ·不要忌讳提前规划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

    网站首页 | 律师介绍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电话:(025)86309110转108  QQ群:179498842  南京房产律师网
    •  
    •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11楼G座(来访请电话预约时间)
    • 版权所有 200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