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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联建的含义

    来源:南京房产律师
    所谓的联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他方提供资金,进行合作建房,并对建成后的房地产共同经营管理或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建协议、合作开发合同、联合开发合同都属于联建合同。 三种联建方式,一种是单纯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如企业搬迁改造,部队土地转让等都属于此种情况;一种是项目转让,即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建设权一并转让,还有一种是联营性质的联建,即由一方出土地,他方出资金,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由于联建投入资金多,投入期限长,因此对投资方和出土地方都有较大的风险。对出土地一方而言,可能因投资方投资资金不能到位,并占据工地不肯退出而使土地前期投资处于停滞。而且各种合同都是以土地方的名义签订,收款发票也是以土地方的名义出具,尽管实践中是由投资方操作的,但如果因合同发生纠纷,仍需由土地方承担责任;对投资方而言,由于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方名下,可能因土地被抵押或被抵债、房屋被土地方单方销售等原因而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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