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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房地产领域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专项(常年)法律顾问;境外组织、个人投资房地产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购房置产(新房、二手房);代理房地产租赁(写字楼、厂房);代理业主集团诉讼、代理房屋买卖(新房、二手房)纠纷仲裁、诉讼。联系电话:025-863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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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律师提供收购烂尾楼项目法律服务

    来源:南京房产律师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既有成功开发的案例,也有许多因为资金、规划、体制等种种原因无法建设的烂尾楼,而随着全国房地产开发热的兴起,烂尾楼在每个城市均有出现。而烂尾楼的形成不仅影响到开发者与建设者,特别是商品房烂尾,涉及众多小业主利益,往往出现许多社会矛盾,故各级政府、法院及涉案当事人均希望烂尾楼能得到圆满解决。基于市场的需求,我们已开展且正在为委托人提供烂尾楼收购的系统法律服务。现将服务内容进行发布,以方便有此需求的当事人了解。


    阶段一: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确定项目收购方式:


    1.代理、协助委托人会见上海市有关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及拍卖行工作人员,了解项目状况、负债数额并探讨收购方式;


    2.协助委托人会同项目公司各债权人确定负债数额、探讨偿债方式;


    3.审查烂尾工程有关的全部诉讼法律文件;


    4.调查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状况,如其构成、股东情况、工商登记注册、年审情况、公司的变更情况等,审查相关的文件,确定项目公司转让烂尾项目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5.审查烂尾工程抵押、查封、对外担保等权利受限制的全部文件;


    6.协助委托人对该烂尾工程的收购方式(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的策划提供法律建议。
    阶段二:参与收购谈判、撰写有关收购协议


    1.若委托人采取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收购,则:


    a.协助委托人草拟、修改与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b.协助委托人草拟、修改与项目公司债权人的偿债协议书;
    c.协助委托人向上海市外资委办理申报手续;


    d.协助中方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若有);


    f.协助委托人向上海市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g.协助委托人草拟、修改其他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的一整套法律文件:申请书、董事会决议、修正公司章程等www.njLawyer.cn。
    2.若委托人采取资产转让的方式进行收购,则:


    a. 协助委托人草拟、修改与项目公司项目转让协议书;


    b. 协助委托人取得项目受让后续建所必须的立项批文和“四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c.协助委托人办理烂尾工程变更登记手续,契税缴纳手续www.njLawyer.cn。


    阶段三:续建烂尾工程、完成销售和交接


    1.协助委托人草拟、修改续建烂尾工程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有关合同;
    2.协助委托人办理续建工程的工程款结算手续;
    3.协助委托人办理烂尾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
    4.协助草拟、修改委托人拟签署的《销售代理合同》、《预订协议书》、《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5.若在烂尾程已预售,审查全部预售合同和已付款证明;
    6.协助委托人草拟、修改、审查房屋办理交接手续相关的法律文件。



    我们将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和有关信息,确定具体的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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